一位名叫Robert Blake的先生,聽到有人問他:What‘s your name?他可回答:My name is Robert Blake.
也可以回答:My name is Robert.
或者,My name is Blake.
為什么問name這一個問題會有三種回答呢?
原來name一詞在英語里既可以當“姓名”講,也可以作“姓”或“名”解。英國人姓和名的排列順序和中國人的姓名相反,是名在前,姓在后。如Robert Blake這個人,就是姓Blake,名叫Robert。但是在人名辭典、圖片目錄、索引以及某些表格中,是姓在前名在后,但在姓后面有一逗號,例如:Washington,George;Darwin,Charles Robert等。
英國人的“名”
因為在姓名中排列在前,所以英語叫first name(第一名),英國人也稱之為Christian name,如英國作家Hardy的教名是Thomas,英國作家Dickens的教名是Charles。
英國人的“雙名”
即在教名和姓之間還有一個名,這第二個名字英語叫做middle name(中間名),一般是以和孩子關系密切的父系或母系的人名字命名的。如英國博物學家、進化論創立者Charles Robert Darwin,曾獲得1959年諾貝爾和平獎的英國政治家和作家Philip John Noel-Baker就各有中間名Robert和John。在交際場合一般不用中間名。在簽名時,中間名一般用縮寫形式,教名可以縮寫,也可以不縮寫,如:Charles R.Darwin,或C.R.Darwin。
英國人的“姓”
英語叫family name,surname,或last name,當然也是用來表明所屬家族的。
英國人的“雙姓”
雙姓(double-barreled name)是由兩個不同的姓組成的。例如英國十九世紀畫家Edward Burne-Jones,Burne-Jones就是由他母系的姓Burne加上他父親的姓Jones構成的雙姓,因為這兩個家族都很有名,值得紀念。再如上面提到的Philip John Noel—Baker既是雙名又是雙姓。
此外,也有的父母用自己的名字給孩子命名,為了表示區別,常在姓名后分別加上一個Senior(??s寫成Sr.)或Junior(常用縮寫Jr.)如:I’m referring to John Jones Junior,not John Jones Senior.(我是指小約翰·瓊斯,不是大約翰·瓊斯。)再如John D.Rockefeller,Sr.(大洛克菲勒)、John D.Rockefeller,Jr.(小洛克菲勒)等。
稱呼的連用
在比較正式的場合,英美人通常把Mr、Mrs、Miss、Ms與姓連用,表示尊敬或禮貌。Mr用在男子的姓之前。
例如:Good morning,M r Blake.(您早,布萊克先生。)Can I speak to Mr Lewis,please?(我要同劉易斯先生談話,可以嗎?)
Mr還可用于男子職務(如President,Speaker等)之前,如:Mr Chairman is delivering an opening speech.(主席先生正在致開幕詞),但不能說Mr Professor或Mr Engineer等,因為“教授”、“工程師”等不是表示職務,而是表示職稱的。
Mrs用在已婚女性的丈夫的姓前面。如:Nice to see you,Mrs Davis.(見到您很高興,戴維斯夫人。)We‘ve got a new teacher called Mrs Campbell.
冠夫姓
按英語國家的習慣,婦女結婚后要使用丈夫的姓。一個已婚婦女(包括寡婦)的全名(full name)是由自己的名加上丈夫的姓組成的。
比如說Alice Black和Peter Brown結婚后,她便改稱為Alice Brown,在法律文件上簽名時也必須寫Mrs Alice Brown。她在未婚時被稱為Miss Black,結婚以后就被稱為Mrs Brown,而Black則作為她未出嫁時用的父姓(maiden name)很少使用了。
假如Alice與Peter Brown離了婚,但還未和別人結婚時,她仍可被叫做Mrs Brown,但不是所有的離婚婦女都愿意被人這樣稱呼的。
小知識點
Mr和Mrs Brown是指(布朗)先生和布朗夫人;the Browns是指布朗夫婦倆或布朗全家。
Miss用在未婚女子的姓前面,例如:How are you feeling now,Miss Baker?(貝克小姐,現在感覺怎么樣?)Ask Miss Grey to come in,please.(請格雷小姐進來。)
當我們只知道一女子的姓名而不知道她是否結了婚的時候,可以用Ms加上姓來稱呼她。如:Hi,Ms Ford.Are you still working in that factory?(您好,福特女士。您還在那家廠工作嗎?)
在使用這些稱呼時,我們要注意Mr、Mrs、Ms后不能只接教名。如不能稱呼Peter Brown為Mr Peter,把Alice Brown稱為Mrs Alice。Jane Brown小姐也很少被稱作Miss Jane。這些稱呼后一般也不接全名。如果有人說Mr Peter Brown,那只是為了特別說清楚,比如,為了把他和Mr Martin Brown區別開來。
在非正式場合,初次見面時不管是介紹別人還是自我介紹,一般只介紹名,而很少介紹姓。人們交往,從第一次見面就開始互相稱呼對方的名字,即使是上下級之間、師生之間,也常常是直呼其名,以表示雙方關系的融洽,友好和親近等。
當面稱呼,一般不用全名,一般不說“Hello,Peter Brown”這樣的話。但在談論第三者時可以用全名,如:Isn’t that Hans Smith,the actor?(那不是演員漢斯·史密斯嗎?)
父母叫自己的孩子、親戚和熟朋友之間相互稱呼時常用愛稱,即昵稱(相當于我國的小名)。這種愛稱通常是有規律地從教名縮寫、簡化而來的,還常可以在其后而加y或ie(一般用來稱呼孩子)。
例如,男子名:Thomas—Tom—Tommy(Tommie),Benjamin—Ben——Benny,Robert——Bob——Bobby,John——Jonny——Jack,William—Will—Bill—Billy;女子名:Mary—May—Molly(Mollie),Margaret—Mag—Maggie,Elizabeth—Liza—Liz—Lizzy(Lizzie)等。美國前總統James Carter自己署名時也常喜歡用名字的愛稱:Jimmy Carter.
兄弟姐妹等同輩人之間的稱呼一般都使用愛稱,不用sister、brother,更不能用third elder brother(三哥)、fourth sister-in-1aw(四嫂)之類。
小孩子稱呼自己的父母時,一般用Daddy、Mummy,稍大一些,改稱Dad和Mum,再大一點,可能就會改口叫Father、Mother?,F在也有不少人直接用名字的愛稱來稱呼自己的父母親的。
孩子稱呼別的孩子的父母或父母的朋友等長輩時,一般客氣地稱為Mr...,Mrs...等,如果很熟悉時,也可直呼其名,如:Tom,Nancy等。一般不把uncle(叔叔、伯伯)、aunt(阿姨、伯母)接上姓作稱呼用,如不說Uncle Black、Aunt Brown等。
另外,英語里teacher(老師)、secretary(書記)、engineer(工程師)、manager(經理)、boss(老板)、director(局長、處長、廠長、主任、導演)等詞不能像漢語那樣加上姓當稱呼用,如不能說Teacher Wood、Engineer Green、Director Stone等,但professor(教授)、doctor(大夫、博士)、mayor(市長)、president(總統)、senator(議員)、chairman(主席)以及一些表示軍銜的詞等可以和姓連用,如:Professor West、Doctor Henry、President Ford、Colonel Bates等。
當我們與一位不知其姓名的男子談話時,習慣上稱他為Sir或Gentleman(先生),如不止一位,可稱他們為Gentlemen(先生們)。如果對方是位不認識的女士,可以尊稱她Madam(女士),稱呼她們為Madams(女士們),而不需要考慮她(們)是否已婚。
除了Madam這個正規的稱呼外,我們還經??梢月牭接腥酥苯佑?/span>Miss(小姐)這個詞去稱呼年輕的、估計還未結婚的女子,但是,說話者常被認為文化程度不高,Miss也因此被看作是不標準的稱呼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