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韓國F4簽證時,需提交健康診斷書。
韓國F4簽證派發滯留期2年,有效期5年的多次簽證
注意事項:
1、對于外國國籍同胞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給予有效期一年的訪問同居(F-1,滯留期90天)的多次簽證, 但是(4)、(7)的“法人企業管理級職員(會員)” 及 “同胞團體職員(會員)”,(11)不在適用范圍內。
2、韓國F4簽證(在外同胞)所持者不能在國內進行單純勞務工作。
3、韓國F4簽證(在外同胞)滯留資格不適用的對象:
- 最近3年內違反出入境管理法,被罰款200萬以上韓元或接到出國或強制出境處分者。
- 最近5年內被宣判監禁或以上徒刑者。
備注:
1、原則上只能本人直接申請或親屬(同一戶口或政府機關開具證明)代為申請,若有特殊事由,可同時提交事由書。
2、外地戶口者需同時提交管轄區域內居住三個月以上的證明資料(如:居住證,暫住證,社保記錄等)。
韓國F4簽證所需材料:
一、滯留資格:F-4-13
簽發對象:以文化藝術(D-1),采訪(D-5),貿易經營(D-9),教授(E-1),特定活動(E-7)資格曾在韓國滯留6個月以上的人員
所需材料:
1、簽證申請表,護照用照片一張(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護照、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暫住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在外地的情況)。
二、滯留資格:F-4-14
簽發對象:國內外大專學位(兩年制以上大學畢業生)以上的學歷者或國際教育振興院等政府邀請的獎學生。持有國內外大專學歷的申請人必須通過韓語能力考試(TOPIK)3級以上或者具有社會統合課程進修的資格。
所需材料:
1、簽證申請表,護照用照片一張(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護照、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韓國、中國以外(海外)的畢業者 : 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發給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
- 韓國大學畢業生 :畢業證明。
- 政府邀請獎學生 : 能證明這一事實的資料。
注意:中國國內2001年以前畢業的人員,務必記載學校學籍管理負責人的姓名及聯絡方式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暫住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在外地的情況)
6、韓語能力考試成績表或者社會統合課程進修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當事人)
三、滯留資格:F-4-15
簽發對象:OECD 國家永久居住權持有者。
所需材料:
1、簽證申請表,護照用照片一張(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護照,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能夠證明本人持有相關國家永久居住權的材料。
4、暫住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在外地的情況)。
四、滯留資格:F-4-16
簽發對象:法人企業代表,登記人員,管理級職員。
- 如屬法人企業的登記人員及管理級人員,每個企業限邀請2名。
- 只限于成立滿一年以上的企業。
- 法人企業代表、登記人員或職員在申請在外同胞資格時,該企業須為法人已設立一年以上,代表以外的人員須在職滿6個月以上,管理級職員須在職一年以上方可申請。
注意:
需在法人企業所在地的管轄領館申請簽證。
所需材料:
1、簽證申請表,護照用照片一張(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護照,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在職證明,電子納稅證明。
4、企業信用信息資料(工商局發行)。
5、非就業契約書。
6、法人代表的身份保證書。
7、法人代表的韓國國內住所申告證(或F-4)簽證)復印件。
8、暫住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在外地的情況)。
注意:
為了確認公司實際運營情況,可能會要求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四大保險納稅證明等附加資料。
五、滯留資格:F-4-17
簽發對象:上一年度年銷售額達10萬美元以上的個人企業(個體戶)代表。
所需材料:
1、簽證申請表,護照用照片一張(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護照,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增值稅等銷售業績證明材料。
5、暫住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在外地的情況)。
六、滯留資格:F-4-18
簽發對象:跨國企業高層干部、媒體高層干部及記者、律師、會計師、醫生、居住國政府承認的一級(相當于大學教授級別)及二級(相當于大學副教授)、藝術家、產業技術研究開發研究員、中級以上農業技術人員、船舶或民用航空領域高級技術人員。
所需材料:
1、簽證申請表,護照用照片一張(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護照,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營業執照(或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4、在職證明及其他各職業相關資格證:
- 農業技術人員: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
- 船舶或民用航空領域的高級技術人員:相關技術資格證。
5、暫住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在外地的情況)。
七、滯留資格:F-4-19
簽發對象:居住國內公認的同胞團體或文化藝術團體(協會)的代表及副代表等每個團體限10名以內的所屬職員或會員。
注意:
(1)職員:在職期間1年以上;
(2)同胞團體指各地區朝鮮族企業家協會,世界韓人貿易協會,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美術家協會,延邊朝鮮族傳統料理協會,北京高麗文化經濟研究會等居住國政府注冊的同胞團體及協會;
(3)韓國國內同胞支援團體所屬職員每個團體限于2名以內;
(4)需在團體所在地所屬的領事館申請簽證。
所需材料:
1、簽證申請表,護照用照片一張(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護照、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所屬團體的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
4、同胞團體代表推薦信。
5、在職證明。
6、同胞團體情況表。
7、非就業契約書。
8、暫住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在外地的情況)。
八、滯留資格:F-4-20
簽發對象:前任或現任國會議員,工作滿5年的在職公務員及國營企業職員。
所需資料:
1、簽證申請表,護照用照片一張(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護照,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在職證明書或簡歷證明書。
4、暫住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在外地的情況)。
5、公務員證(公務員的情況)。
6、機構代碼證(國營企業職員的情況)。
九、滯留資格:F-4-21
簽發對象:大學教授(包括副教授、講師),教育對象為漢族的學校校長(包括副校長,黨書記),小學、初中、高中教師,幼稚園高級教師。
所需材料:
1、簽證申請表,護照用照片一張(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護照,身份證,戶口本 原件及復印件。
3、在職證明、所在國政府任命書或高中·初中專門學校講師(教師)資格證、1級教師資格證、高級教師資格證或幼稚園高級教師資格證。
4、暫住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在外地的情況)。
十、滯留資格:F-4-22
簽發對象:準備在韓國經營個人企業的人員
注意:
若是在韓國國內形成的資產,無需提交投資企業登錄申請表等外匯匯入證明材料。
所需材料:
1、簽證申請表,護照用照片一張(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護照,身份證,戶口本 原件及復印件。
3、投資企業登錄申請表、匯款及匯入資金明細、換匯證明及使用明細表、營業場所房屋租賃合同及保證金匯款明細等能證明企業實際運用的資料(投資額3億韓元以上,包括韓國國內形成的資金。
4、非就業契約書。
5、暫住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在外地的情況)。
十一、滯留資格:F-4-25
簽發對象:年滿60歲以上者
所需材料:
1、簽證申請表,護照用照片一張(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護照,身份證,戶口本 原件及復印件。
3、暫住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在外地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