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顆星星條旗。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19∶10。主體由13道紅、白相間的寬條組成,7道紅條,6道白條;旗面左上角為藍色長方形,其中分9排橫列著50顆白色五角星。紅色象征強大和勇氣,白色代表純潔和清白,藍色象征警惕、堅韌不拔和正義。13道寬條代表最早發動獨立戰爭并取得勝利的13個州,50顆五角星代表美利堅合眾國的州數。1818年美國國會通過法案,國旗上的紅白寬條固定為13道,五角星數目應與合眾國州數一致。每增加一個州,國旗上就增加一顆星,一般在新州加入后的第二年7月4日執行。至今國旗上已增至50顆星,代表美國的50個州。每年6月14日為“美國國旗制定紀念日”。在這一天,美國各地舉行紀念活動,以示對國旗的敬重和對合眾國的熱愛。

美利堅合眾國國旗的來歷最早可追溯到1776年6月,由喬治·華盛頓委托費城的女裁縫伊麗莎白·羅斯(Elizabeth "Ross,一般稱貝琪·羅斯Betsy Ross)制作;1949年,美利堅合眾國頒布法律,正式確立6月14日為美利堅合眾國國旗紀念日。1960年7月4日,美利堅合眾國國旗經過26次修改,確定50顆星版本的星條旗。
美國國旗產生背景
1775年12月,華盛頓大陸軍的一名海軍軍官曾經在“艾爾弗雷德號”艦艇上升起一面旗幟,旗幟的左上角是縮小了的英國“米字旗”,其余部分排列著13條橫條。它反映了英屬北美殖民地溫和派代表要求取得英帝國范圈內自治的主張。
1776年6月,喬治·華盛頓、喬治·羅斯上校和銀行家羅伯特·莫里斯來到費城一位女裁縫——羅斯上校的侄媳貝琪·羅斯的小店鋪,請她按照畫家威廉·巴雷特設計的圖案縫制一面旗幟。圖案的左上角是藍色長方形,上面無規則地排列著13顆白色六角星,其余部分是13條紅白相間的橫條。羅斯夫人建議把六角星改為五角星,排成一個圓圈,以更好地體現13個殖民地在爭取獨立斗爭中的團結。華盛頓采納了她的意見。
美國國旗象征意義
據華盛頓說:紅色條紋象征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白色條紋象征脫離它而獲得自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國旗由紅色“米”字構成)。普遍的說法是:紅色象征強大和勇氣,白色象征純潔和清白,藍色則象征警惕、堅韌不拔和正義 [5] 。美利堅合眾國國旗的圖案象征著行政區的劃分,13道紅色和白色條紋代表著最初的13個殖民地;50顆白色的星星代表著50個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