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大學法學院是澳門歷史最悠久的法學院。法學院開設分別用中、葡文教學的法學士課程,還有分別用中、葡、英文教學的法學碩士及學士后證書課程和法學博士課程。
澳門大學法學院法學士課程主要培養熟悉澳門法律制度的法律人才,畢業生能在澳門或外地勝任法律實務工作和理論研究工作。法學碩士及學士后證書課程和博士課程旨在培養從事澳門法、比較法、歐洲聯盟法、國際法、國際商法、憲法與基本法、刑法等方面從事實務工作、理論研究和教學的高級法律人才。
澳門大學法學院有兩個院系,分別是澳門法學系與環球法律學系,下面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這澳門大學法學院兩個院系的目標及開設課程。
一、澳門法學系
1.目標
鑒于澳門地區法律事務日益增多,為響應社會各界強烈需求和切實履行澳門政府及公共行政機構智囊團職責,澳門大學法學院設立“澳門法學系”,以培養更多具有法律知識和技能的學生和專業人士,聚合不同學術項目和不同語言背景的教研人員,為澳門當地各類法律事務出謀獻策。
2.澳門法學系主要管理以下課程:
葡文法學士學位課程;
中文法學士學位課程(日間和夜間);
法學士學位課程(中葡雙語授課);
澳門法律導論課程;
葡文法碩士學位課程;
法學碩士學位(法律翻譯)課程;
法學碩士學位(澳門法實務)課程。
二、環球法律學系
1.目標
環球法律學系為澳門本地社會提供優質的教學服務和世界頂尖水準研究成果的同時應特別注意并服務于實現澳門大學致力成為一個杰出的、受國際認可的學術機構的總體目標。除了對追求學術卓越的不懈努力,尤其還需要通過課程教學和鼓勵開展研究等方式以培養能夠通過對法治精神和當地需求的充分理解來處理其職業當前和未來挑戰的未來律師們。在這方面,該部門作為“環球法律學”之一的內涵應以廣泛和包容的方式來理解,強調通過比較和跨學科研究方法,以便能夠處理不同法律學科之間以及國內、區域和全球法律之間的相互聯系。
2.環球法律學系主要管理以下課程:
法學碩士學位(中文)課程;
法學碩士學位-歐盟法、國際法及比較法(英文)課程;
法學碩士學位-國際商法(英文)課程;
博士學位課程;
理學碩士學位(數據科學)課程– 數據戰略與合規性管理(法學院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