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專學院學費繳費
1. 學費以教育局最后批核為準。
2. 在「取錄通知書」所指定的日期前,申請者必須繳付留位費/第一期學費。
3. 留位費/第一期學費可以下列方式繳交:
? 網上繳費服務(透過港專網上報名系統)
? 劃線支票(郵寄或親身到港專賽馬會本科校園/何文田校園繳交)
劃線支票抬頭請填寫「港專學院有限公司」,并請在支票背面寫上申請人姓名、聯絡電話及課程名稱。
? 信用卡郵遞付款(傳真或郵寄)
? 「易辦事」(親身到港專賽馬會本科校園/何文田校園繳交)
? 「銀通」自動柜員機繳費
(請到標注有「繳費易」的「銀通」自動柜員機繳交。 選擇「繳費服務」>「商戶編號輸入」> 輸入商戶編號[9277] > 輸入[02] 以識別繳費類別> 輸入學生編號(可參閱取錄通知書) > 輸入所需繳付費用的總金額。請保留入數紙以作日后查詢用途。)
二、港專學院學費退費
1. 一經取錄,所繳學費一概不予退還或轉讓(未被取錄之入學申請或課程取消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屆考生經i) 政府資助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或(ii) 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資助的學士學位課程的除外)。
2. 如課程取消,請于接獲通知后一個月內憑收據到指定校舍校務處辦理退還學費手續。逾期恕不受理。
3. 倘若申請人已繳付學費,而最終未能符合入學要求,請于取錄資格公布后一個月內,親身到本院辦理申請退款手續;如未能出示有效證明文件或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4. 以信用卡方式繳費的申請人,退款將透過信用卡公司退回,如因個別理由要求以劃線支票退款,須扣取3%作手續費,不得異議。
5.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屆考生經「大學聯招」成功考獲并接受了i) 政府資助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或(ii) 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資助的學士學位課程,可于2020年8月5日正午12時前(聯招公布正式遴選結果后)、2020年8月17日正午12時前(聯招公布根據覆核成績重新考慮入學申請的遴選結果后)或2020年8月19日正午12時前(聯招公布補選結果后),親身到本院辦理留位費退款手續。逾期恕不受理。扣除港幣五百元行政費后,留位費將全數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