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新生做普法教育的時候,不能把重點放在“不能做犯罪”、“犯罪有多嚴重”之類的理論上。而是從實際出發,讓留學新生真正體驗一下犯罪。當然,這需要強大的語言表達能力,以及豐富的實戰經驗。沒有這些技巧,很難讓留學新生體會到犯罪就在身邊。我做普法的時候最常用的方法是,我扮演犯罪分子讓留學新生短時間內成為犯罪分子。請看三個例子:
1. 帶貨兼職
留學生楊樂施為了兼職賺零花錢,閑余時間做韓貨代購。他在韓國購買國內客戶訂單的商品后,坐飛機人肉帶回國內。從國內回來的時候,他又會接一些送貨的單子,幫國內客戶把東西送到韓國。有一天,楊樂施帶客戶的一套化妝品上了飛機,剛到韓國就被海關攔了下來送到檢察院。經調查,楊樂施帶的化妝品其實是rush(違禁藥物),他以涉嫌搬運毒品被刑事立案。
2. 換錢被凍
留學生馬套現通過學校做換錢的前輩換了新學期的學費400萬韓元。但沒過多久,錢還沒有取出來,賬號就被凍結。馬套現到銀行詢問理由,銀行說:‘你收到的是電話詐騙的錢’。馬套現很委屈,她認為400萬韓元是她該收的錢,畢竟人民幣已經轉出去了。但再怎么解釋,銀行也沒有給她解除凍結。三個月后,馬套現眼睜睜的看到400萬被韓國政府劃走,只能無奈接受現實。
3. 電話詐騙
留學生郝楚飛曾在飯店打過工,他不想做太累的事情,于是在網上找了一份幫中國企業收貨款的工作,一個月工資400萬。他雖然不用上班,但每天從早上9點到下午6點,一直保持與公司的聯系。他每天幫公司見客戶取數千萬韓元的貨款,每天大概拿20~30萬韓幣。郝楚飛并沒有意識到他拿的好處費有點多,最終因為涉嫌電話詐騙,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留學新生看到這三個例子會是什么感想呢?先不要解釋為什么是犯罪,重要的是要告訴他們:“圖小便宜,絕對容易出事”。來回韓國的時候不貪零花錢、換錢不追高匯率,求職不找輕松活,絕對不會發生上面講的三件事。剛來韓國的留學生也沒有必要學習太多的法律知識,只要認識到犯罪風險就在身邊,自然會想辦法主動學習法律常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