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留學手續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1、獲得留學學校的入學許可;
2、通過學校等機構向日本法務省入境管理局申請、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學校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后,將原件郵寄給學生。
3、申請并取得簽證,憑“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申請在留資格為“留學”的簽證。
從日本院校獲得入學許可后,需要申請赴日簽證以及在日居留資格證明。居留資格根據外國人在日本可以進行的活動、身份或地位分成30類。在日本學習所需的居留資格為“留學”。若持留學以外的居留資格,能申請的獎學金和適用的入學考試方式有限。
通過學校等機構向日本法務省的各地入境管理局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獲得了“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后,通過簽證代辦機構向日本國駐華大使館領事部或各地的總領事館申請簽證。

辦理日本留學手續注意事項:
1、初級日語考試
初級的日本語是入管局的要求,而并非語言學校,完全沒有日語能力的高中生(包括三校生)有可能會拒簽,所以通常會建議學生參加J.TEST的E.F級考試,至少要取得F級,這樣才能對學生在簽證申請上有個保障。
2、就學理由書
就學理由書是日本入國管理局了解學生赴日留學動機的主要途徑,所以理由書的撰寫也很重要,主要是要突出為什么選擇赴日本留學,對在日本有什么留學規劃,將來畢業后的選擇等等,相應的日語翻譯就更重要了,為了避免出現低級的錯誤,讓專業的老師來做。
3、資金存款證明
在大銀行開具證明,如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不要在地方的小銀行,合作社,郵局等機構開具,以避免不被認可。通常凍結時間一般為3-6個月,要注意在提交的時候凍結期限不要過期,否則也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