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平均學分績點
英文名:(Grade Point Average,即GPA)
GPA的組成:
馬來西亞的大學要求學生在校期間必須修滿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必修課和選修課最低要求學分數,每學期必須如此,如果達不到,會得到成績警告。通常一門學科的GPA的滿分是四分。通常期中占比百分之三十,小組作業占比百分之二十,期末占比百分之五十。
CGPA 累計平均績點
中文名:累計平均績點CGPA
英文名:(Cumulative Grade Point Average)
CGPA是所有學期的加權平均分,是指多個或者全部學期的平均成績。馬來西亞的平均分CGPA滿分是4分制。畢業以后申請研究生的時候,有些學校是會看你的CGPA的成績。馬來西亞本地大學尤其是私立大學,大多數學士課程都是遵循英國的榮譽學士制度,意即只要學生順利畢業就會被授予榮譽學位,但是會依成績分為一等學位、二等一級學位、二等二級學位和三等學位。

兩者的區別有哪些:
一.性質不同
1.CGPA:Cumulative GPA(cGPA) , 即累計平均績點,是累計績點總和除以累計應獲學分總和的結果。
2.GPA:GPA的英文全稱是Grade Point Average,意思就是平均績點,UIC課程的GPA滿分為4分。在 UIC,GPA3.0~3.49為學霸級,GPA3.5~3.69為大學霸級(比例約為4.7%) ,GPA3.7以上為學神級(比例約為1.6%)。
二.作用不同
1.CGPA:浸會學位證,就是以大學四年的cGPA為依據,進行榮譽劃分。
2.GPA:績點是課程學習質的體現,它充分反映了學生掌握課程知識的程度,而不涵蓋績點的學分制是不完整的。因此,許多高校引入績點制來進一步完善學分制,使課程學分與績點相結合,成為課程學分績點,通過計算平均學分績點來區分學生的學習質量。
GPA一般是每個學期結束時,各個學科獲得的字母等級評分或百分比評分,一般為0–4,或9分制的0–9。也被稱為總體GPA或一般GPA,因為計算成績時會考慮所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