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駐沈陽總領事館從3月17日開始,簽證申請材料有以下六點變更,具體內容如下:
(1)赴日簽證申請表填寫內容增加(新增加了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編號記入欄,以下簡稱新赴日簽證申請表)。持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長期簽證申請必須使用該申請表。(注:3 月24日為止請繼續使用現有的赴日簽證申請表)
(2)目前申請簽證時必須提交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原件,今后除原件以外,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復印件以及PDF件均可受理。(復印件和PDF件務必清晰,提交不清晰資料,領館不予受理)(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已經實行電子化,詳情請參考日本的出入國管理廳官網。)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10_00136.html
(3)短期簽證申請時原來要求必須提交原件的日方資料(詳見下記注),3月17日以后復印件也可受理。
(本館在審查時也有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交原件資料,望提前告知申請人)(注)
(a)邀請理由書
(b)證明在日活動的相關資料(公司間簽署的合同書、會議概要、商品交易明細等)
(c)與邀請理由相關的資料(包括戶籍臘本)
(d)申請人名單
(e)滯在預定表
(f)身元保證書
(g)法人登記薄臘本、會社·團體概要說明書
(h)證明經濟擔保人有支付申請人赴日費用能力的資料(最新課稅(所得)證明書、納稅證明書、確定申告書、殘高證明等)
(i)住民票
(4)【經營·管理】申請時,需提交法人登記薄螣本(全部履歷事項證明)以及事業計劃書。
(5)「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申請時需提交申請人的個人工作簡歷。
(6)留學、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家族滯在等申請時除了提交申請人或關系人在中國大學畢業證書的復印件外還需要同時提供以下資料。
(a)「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b)「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不能提交時,請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c)另外,上面要求的「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網上驗證真偽后的頁面打印并一并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