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卡(在留カード)是日本政府為中長期居留外國人頒發的法定身份證明文件,其重要性相當于日本的“外國人身份證”。此卡是持有者在日本合法居留、工作或學習的唯一憑證。根據日本法律,凡持留學簽證等中長期簽證(在留期限超過3個月)的外國人,入境后必須申請領取此卡。沒有在留卡或未隨身攜帶者,一旦被警察查驗,可能被帶回警局協助調查,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今天老師就帶同學們一起了解一下,辦理在留卡有哪些注意事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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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是留學生領取在留卡的第一站,也是最為便捷的場所。日本全國共有7個機場提供在留卡即時發放服務,包括:成田機場、羽田機場、中部機場、關西機場、新千歲機場、廣島機場和福岡機場。
留學生在這些機場辦理入境手續時,只需向入境審查窗口提交以下文件:
1. 有效護照
2. 粘貼有留學簽證的護照頁
3.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原件
審查通過后,入境審查官會當場制作并發放帶有個人基本信息的在留卡,整個過程通常需要30分鐘至1小時,具體時間取決于航班抵達時段和排隊人數。
值得注意的是,此時領取的在留卡地址欄為空白狀態,這屬于正常情況。根據日本法律規定,地址信息需在確定住所后另行登記。對于極少數無法在上述7個機場領取在留卡的情況(如從其他小型機場入境),留學生需在入境后盡快前往居住地的入國管理局或區役所申請補辦,否則將影響后續所有行政手續的辦理。
【溫馨提示:機場領取在留卡時,留學生可同步辦理另一項重要手續——資格外活動許可。這是留學生課余時間合法打工的必要前提。戳此回顧】
領取空白地址欄在留卡后,接下來需要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住所登記。日本《入管法》對此有嚴格規定:所有持中長期簽證的外國人必須在確定居住地后的14天之內,親自前往居住地區域的市區町村役所(簡稱“區役所”或“市役所”)辦理“轉入手續”(住居地屆出),逾期未辦理者可能被處以1萬日元以下罰款;若入境后90天仍未登記,則可能被取消在留資格并強制遣返。
辦理住所登記前,需準備以下材料:
1. 在留卡原件
2. 護照原件
3. 個人印章(使用羅馬字或片假名制作的印章均可)
4. 記載有詳細住址的租房合同或房東同意書
若暫時借住朋友家或酒店,則需要提供房東出具的《居住同意證明書》。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地址系統非常精確,通常格式為“都道府縣名→市區町村名→丁目番地號→建筑物名稱及房間號”,留學生應提前準確掌握自己住所的完整寫法。
區役所辦理轉入手續的具體流程可分為五個步驟:
1. 定位與取號:使用谷歌地圖搜索居住地所屬的區役所位置,注意營業時間(一般為工作日8:30-17:00,節假日休息)。到達后前往“外國人登錄”或“転入屆”窗口,向工作人員說明“新規で転入の手続きをしたいです”(我想辦理新轉入手續)并領取表格。
2. 填寫表格:按照樣本填寫《転入屆出書》,需用日文填寫姓名片假名讀音(振り仮名),這個讀音可以自由決定,不必嚴格遵循姓名原發音,但應考慮日后使用的便利性。同時需準確填寫住所信息,工作人員常會對照地圖核實。
3. 提交審核:將填好的表格連同上述材料提交窗口,工作人員會詢問簡單問題如“是否獨居”、“是否首次來日”等,也可能要求提供聯系電話(可先提供學校或朋友的號碼,待辦理手機號后再更新)。
4. 信息錄入:審核通過后,工作人員會在在留卡背面打印居住地址標簽,同時將信息錄入國家居民信息系統。此時可一并申請《住民票》,這份文件在辦理銀行賬戶等手續時經常需要。
5. 國民健康保險加入:在同一個區役所內,可立即辦理國民健康保險加入手續。留學生作為低收入群體,保費通常為每月1000-2000日元,還可申請進一步減免。完成手續后,將獲得國民健康保險證,享受70%醫療費減免優惠。戳此回顧
完成在留卡地址登記后,留學生還需注意幾個關鍵細節:
1.個人番號卡(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的申請:在辦理住民登記約2-3周后,區役所會郵寄包含個人番號通知書的掛號信,留學生可據此在線或前往區役所申請這張多功能IC卡。此卡不僅能替代在留卡作為身份證明,還可用于辦理各種行政手續、健康保險服務,甚至作為銀行卡使用。
2.在留卡的日常保管與更新:法律要求16歲以上外國人必須隨身攜帶在留卡,警察有權隨時查驗。若不慎遺失或被盜,必須在14天內向地方入國管理局申請補發,需提交《在留卡再交付申請書》、護照、照片(豎4cm×橫3cm)及報警證明(如因被盜)。此外,當住所變更時,必須先在原居住地區役所辦理轉出手續,獲得《転出証明書》后,于14天內到新居住地區役所辦理轉入手續,更新在留卡地址信息。若直接離開日本,也需辦理轉出手續并歸還國民健康保險證。
在留卡與地址登記完成后,留學生便可順利開啟其他重要生活手續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