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學的錄取有ED&EA&RD三種方式,ED指Early Decision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取,EA指不具約束力的提前錄取Early action,RD指Regular Decision常規錄取。剛接觸留學的小伙伴可能不了解什么是ED什么是EA,今天留學君就來詳細介紹兩者的情況以及他們的區別。
ED(Early Decision)
ED有綁定義務的要求,具有約束性,申請者只能選擇一所大學申請,這種方式要求學生承諾如果被錄取了,必須前往該校,當你申請了這所大學的ED,你將不能選擇其他大學的ED同步進行申請,同時其它學校也不會錄取這個學生,因為這涉及到誠信的問題。
如果沒有被錄取,會被直接拒絕或者延遲到RD再做決定。申請ED的好處是,錄取難度會稍微低一些。
唯一可以提出脫離綁定關系的理由是學校無法滿足被錄取學生提出的關于獎學金的要求,如果學校不提供足夠的獎學金支持,學生將無法負擔其在學校的開銷, 以此為理由申請人可以同校方協商放棄此錄取。
有些大學的ED在時間上還劃分為Early Decision I, Early Decision II:
ED I的截止日期一般是11月1日或11月15日,這時候所有申請材料就要寄到學校。這種情況下,TOEFL考試要在10月份或之前考完,SAT考試不能晚于11月份。12月15號左右會得到錄取結果。
ED II的截止日期在12月到次年1月,2月份左右會得到錄取結果。
EA(Early Action/ Early Admission)
ED和EA的申請截止日期都比較早,EA無綁定義務的要求,這種方式不要求學生被錄取時必須接受該錄取, 學生如果遇到更好的院校錄取可以更換。
也就是說,學生在很早獲得結果后,可以再看其他學校的申請結果,在次年的4月答復學校是否去學校學習。如果被學校拒絕,其他申請也不會受影響。
EA對于申請者來說是有利的,但提供這種申請模式的學校并不是很多,因為有很大的風險被選擇的學生到后來答復不去,浪費名額。
EA可分為三種:
1. OEA(Open EA):這個是我們最常見的EA形式。可以選擇多所開設EA的大學進行申請,拿到錄取結果后可以選擇去,也可以選擇不去。與ED相比,此類EA并沒有強制的約束性。EA截止日期早,出結果也早。
2. REA (Restricted EA): 這種EA的形式比較接近于ED,具有一定的約束性。當申請了REA之后就不能同時申請其他任何的提前錄取申請,包括ED, OEA, REA等等,但可以申請RD,并且錄取后也可以選擇不去學校報到注冊。
3. SCEA (Single-Choice EA):這個EA的形式基本等同于REA,不能同時申請其他的提前錄取申請,但可以申請RD,并且錄取后也可以選擇不去學校報到注冊。
EA和ED適合申請美國排名前五十的大學,一般來說要求申請者:高中平均成績應達85分以上,托福95分以上(或雅思6.5-7分),sat至少1800分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