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要在日本入境,必須取得日本入國管理局所頒發的客觀在留目的證明書——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當學生在日本并無親戚或朋友時,學生可以通過未來將就讀的日本學校來申請在留資格證明。幾乎所有招收留學生的日本學校這個步驟都能夠替學生代理。但是,待辦申請必須是在學生確定被學校錄取之后才能進行的。
第一步申請在留資格
日本的法務省入國管理局會對想要留學日本的學生進行審查,確認其是否合格。向日本的入國管理局提交規定的書面材料后,日方就會進行審查。
一般留學學校會代替你在日本提交申請。
第二步申請簽證
經過日本的法務省入國管理局的審查,認定你有在留資格后,你會拿到“在留資格認定證明”。將此書面證明以及其他規定材料交給中國國內由外務省管轄的日本領事館、大使館,便可申請簽證。
自己在中國國內辦理。

例外情況:
如果是90天以內的短期逗留,那么就不需要先向日本國內申請在留資格認定,可以直接向由外務省管轄的日本領事館、大使館提交簽證申請。
除此之外,想要取得在留資格認定,還需要對日本學校的招生條件有所了解。
日本學校招生時對學生的評價要點:
●確認學員在日本的學習能力(個人履歷和學歷相關條件)
●確認學員在日本的經費支付能力(經濟條件)
●確定學員是否能夠考取申請院校(是否適合在該學校學習)
學校將從這三方面對學生進行綜合審核,并決定是否錄取。

學校在正式錄取學生之后,將替學生辦理“在留資格認定證明”的申請。只有到學生收到正式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后,才能憑借它在日本駐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簽證。
日本駐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將在“在留資格認定書”的基礎上,對申請人進行最終審核。
盡管的確有終審被拒的情況存在,但一般來說,取得了“在留資格認定”的申請者要通過終審都是沒有什么問題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偽造申請材料,有可能無法獲得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