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擇留學的同時,畢業后的去向也是很多同學們要提早考慮的。對于日本留學的同學而言,畢業之后選擇留在日本創業是留學簽證到期后留在日本的一個非常有效的途徑,今天芥末君就為同學們介紹一下日本留學簽證如何轉為投資經營簽證。
1.申請對象
申請對象是大學、大學院畢業的留學生,短期大學、專門學校畢業的留學生不行;在學期間,學習成績、品行沒有問題,有創業活動,學校推薦;有事業計劃書,從該事業計劃書以及會社、法人登記事項證明書可以看出已經在日本進行活動的內容,且該活動符合入管法對“投資.經營”在留資格規定的基準,在畢業后的180天里申請變更“投資.經營”在留資格。要具備支付滯在期間一切經費的經濟能力。
2.對流動資金的要求
留學生必須擁有500萬日元的流動資金,包括從政府、地方公共團體、銀行等處的貸款和補助等,另外,創業過程中能夠客觀地反映出來投入的資金也包含在內。如果是共同出資,出資者都需要有500萬日元的流動資金。
3.對辦公場所的要求
留學生必須確保創業使用的辦公場所(店鋪、辦公室),除了可以提供租房的簽約外,還包括地方共同團體提供的辦公室證明書。
4.大學支援創業的要求
大學對創業的外國留學生要有具體的支援措施,有舉辦各種研討會、同企業交流會等培養創業者的活動;制定支援留學生創業的計劃;對資金、辦公場所調撥的支援措施,如對風險企業的介紹、進入創業園設施的支援。
5.對在留管理的要求
大學每個月要確認留學生創業活動的情況,創業留學生申請在留期間更新許可時,提供能夠證明之前90天的創業活動情況的資料;如果留學生在短期滯在的180天里創業不成功,學校要有保證該留學生回國的手段,諸如機票等回國費用。
6.針對創業失敗時的措施
留學生沒有從事創業活動或者不能夠再持續下去的話,大學確認后,要向當地入管局報告,并協助該留學生回國。
7.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
畢業證書;大學推薦書;事業計劃書;會社或法人登記事項證明書等能夠證明開始創業的資料;證能夠證明具備在留期間支付經費能力的資料;能夠證明調撥流動資金的資料;確保辦公場所的證明資料;大學出具支援創業的資料;能夠證明確保回國手段的資料。
